103年救國團台南市團委會社會團務各基層單位工作觀摩評鑑
實施辦法
一、目 的:為了解各基層單位服務工作之成果,振奮服務之士氣,提升服務 品質,並藉此評鑑聯繫彼此情誼,互相學習觀摩。
二、主辦單位:救國團台南市團委會
三、參加單位:台南市團委會所屬基層單位
四、實施時間及方式:
(一)時間:第三季社會團務工作會報
(二)方式:8分鐘口頭簡報及書面評審
五、評鑑內容:以103年度為主(103年1月1日至103年9月)。
(一) 平時績效分數佔30﹪。(每季季報時統計之分數)
(二) 書面資料佔40﹪(103年1月1日至103年8月)須整理相關資料供評審(資料整理按計劃、執行、成果編排)。
(三) 簡報說明(含微電影)佔30﹪:每單位8分鐘派1-3名當場說明、當場抽籤排順序。
六、評審委員:本會邀請指導委員或團友會委員擔任評審。
七、獎勵辦法:
(一)評鑑成績分採特優三名3000元、優等五名1000元、甲等不限(依評審
決議)500元及獎狀各一只。
(二)頒預計於第四季社會團務工作會報中頒發。
八、附 則:
本辦法擬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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